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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与建议
 
“清华高性能计算平台”对外开放服务管理办法
(暂行)
    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的“清华高性能计算平台”(THPCC)主要由清华大学计算机系高性能计算研究所研制的第三代高性能计算机系统(“清华探索3号”)组成。该平台由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公共平台与技术部(以下简称为平台部)负责管理运行。
    “清华探索3号”采用浮点运算速度高的 Itanium 2的64位处理器,峰值速度达每秒1.331万亿次 ,效率为84.6%,Linpack持续性能达到1.126T;其内存为514G,存储能力为13T(正在继续扩展中),可提供大规模科学计算服务。
    系统配置(硬件.软件…..)
一、 开放原则
     万亿次以上集群计算机系统投入大、运行和维护费用高,在国内尚属稀缺计算资源,为使其充分发挥效用,在对外开放服务中,将遵循以下原则:
     1. 注重社会效益,优先保证对高性能计算需求强烈的用户使用,特别是冲击国际前沿水平         的、涉及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或涉及国民经济重大应用的国家级课题。
     2. 在优先保证国家项目的同时,对国内外开放使用。
     3. 使用本计算平台,将合理收取机时费,但对于重要的前沿探索和实质性合作研究项目以及         取得重大成果的高水平课题,经“清华高性能计算平台专家组”评议以及平台部审批,可
        申请优惠乃至免费使用或返还机时费。
     4. 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应服务。
     5. 对于有合作研发和编程需求的用户(包括程序移植、优化、并行工作),将视成果预期和可
        能,酌情而定,并采取有偿服务方式。
二、 申请程序
    用户需按要求填写《用户上机申请表》,对于在“备注”内有“优惠或免费上机” 申请的,平台部经专家组评议后,给出审批意见(包括预付机时费金额)。
    系统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用户上机申请表》以及预付机时费收据,为用户建立帐号,安排上机并提供相应服务。
三、 收费标准
    暂按以下标准计:
用户性质 校内用户 校外用户
申请帐号费 500 元 / 个 / 年 500 元 / 个 / 年
机  时  费 每CPU小时1.5 元 每CPU小时2 元
优惠机时费 每CPU小时1元 每CPU小时1.5元
注:
    1. 每一个帐号费中包含免费的 500CPU 小时。
    2. 对于并发使用128个以上CPU且累计使用超过10,000个CPU小时的用户, 享受优惠机时费。
    3. 获得帐号的用户可根据任务的大小申报 CPU 机时数,每次申报机时数不低于 500CPU 小
       时。预付机时费后,可继续使用计算资源。若未能及时交费,作业将被终止,直至交费后
       方可正常使用。
    4. 用户项目完成后或因某些特殊原因需停止使用时,可以按实际使用的 CPU 小时数进行结        算。
四、 资源管理
    1. 在帐号有效期内,为用户提供 1.5G 免费存储空间,超出部分按照具体情况收取费用。
    2. 用户提交的作业,应服从平台部的调度、管理。
五、 优惠与奖励办法
    1. 为鼓励高性能计算用户,对于并发使用128个以上CPU且累计使用超过10,000个以上CPU小时
       的大用户实行优惠。
    2. 对于重要的前沿探索和实质性合作研究项目以及取得重大成果的高水平课题,经专家组评
       议,可申请优惠乃至免费使用或返还机时费。
    3. 用户若能按期(3个月为一期)提供阶段性成果报告,经平台部批准,可得到奖励机时。
六、 成果报告
    1. 项目完成后,校内及享受优惠用户有义务提交《应用成果报告》,以备建档。THPCC 有权
       引用用户《应用成果报告》中的内容。
    2. 校内及享受优惠用户在发布其科研成果或发表论文时,应提交其成果报告或发表论文复印
       件,并注有 “本课题得到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平台部支持(supported by
       THPCC)”之类说明文字。对于平台部人员参与合作开发与编程工作的,需注明“本课题经
       与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平台部合作完成”之类说明文字(Completed under
       cooperation between THPCC and us)。
七、 上机流程
    1. 下载《用户上机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其打印版本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传真
       (并E-mail其相应电子版本)至国家实验室平台部。
    2. 国家实验室平台部组织有关专家会审后,给出审批意见(包括预付机时费金额)。
    3. 系统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用户上机申请表》以及预付机时费收据,为用户建立帐号。
    4. 用户先在调试系统中调试程序,调试成功后再安排其正式上机。
    5. 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上机指导、软件安装以及解决运行故障等工作。
八、 公布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2月21日,经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共平台与技术部,并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皎;张武生
    电 话:010-62798981 ;010-62798982
    传 真:010-62785933
    E-mail: linjiao@tsinghua.edu.cn;zws@tsinghua.edu.cn


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
公共平台与技术部

    下载:用户上机申请表     用户阶段报告及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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